职业前景:
为创建法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职业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解决劳资问题的能力,更好发挥用人单位内部调解组织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企业,化解在萌芽。
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注:
① 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
② 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③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时间:
双休天全天面授,学习时间为6天。
培训收费:
培训费16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考试费)
课程内容:
劳动关系协调员法律法规;劳动标准实施管理;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等。
报名材料:
鉴定申请表一份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需扫描在一张纸上)
毕业证复印件2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 )(有效期内的)
2寸证件照片电子档一份
工作年限承诺书(固定模板)(下面附件可以下载)
注:工作年限承诺书中的考生签名需手填
考试时间:
5月22日
报名截止时间:
3月31日
联系我们:
报名地点:苏州市广济南路288号石路金座大厦15楼2室
联系电话:0512-65896897/18915791492(杨老师)
咨询QQ:378098541